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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80岁以上户籍老人投保意外伤害险
作者:刘维善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维善)目前,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对75周岁以上的老人不予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惯例,在广东省深圳市被打破。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合作项目,为80周岁以上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从6月15日起执行。该项目服务由深圳市福彩公益金出资233万元,将有1.2万多名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受益。
  这是深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一项新增项目,据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介绍,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素质的下降,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是遇到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等情况,老年人的伤害更加严重。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的同时,决定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得到更加悉心的照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保险项目方案具有以下特色。一是创下当前被保险人年龄之最。目前,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对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予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在保险责任中取消保险公司惯例免赔部分,实行保障金额内100%给付。三是将意外骨折/关节脱位保险列入保险责任,老年人在发生意外时较容易造成这类伤害。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的保障方案为,每人保费为180元,保险期限为1年(2010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14日)。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意外伤害残疾/烧烫伤,保险金赔付5万元;发生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赔付5万元;发生意外骨折/关节脱位,保险金赔付2万元;发生意外伤害门诊/住院医疗保险金赔付1万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赔付20元/天(每次事故180天为限,全年累计365天为限),每次事故可享受一次150元以内的120急救费用,累计理赔金额高达13万余元。
  据悉,作为项目试点,深圳市民政局将通过2至3年的数据与经验积累,准确掌握深圳市老年人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的状况与趋势,逐步将该项目的运用范围扩展到其他年龄层段,使之成为经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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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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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80岁以上户籍老人投保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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