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建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公安厅举行的“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警方公布了18种常见的诈骗手段,提醒市民加强自我防范,避免上当受骗。
1.以手机短信假称消费者在某地“刷卡消费”形式诈骗。
2.群发短信引诱汇款诈骗。
3.利用任意显号软件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诈骗。
4.冒充“国家税务总局(或**汽车公司)虚构购房、购车退税诈骗。
5.虚假中奖诈骗。
方式主要分三种:①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③通过互联网发送。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对方即以需先汇个人所得税款、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6.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等手段掌握了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后,通过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骗使受害人手机关机,利用受害人手机关机期间,让当事人家人“汇钱救急”诈骗。
7.冒充领导,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配套费、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的诈骗。
8.ATM机虚假告示诈骗。
9.犯罪分子冒充受害人熟人的“猜猜我是谁”诈骗。
10.虚构个股走势以提供信息炒股分红为由实施诈骗。
11.谎称电话欠费,诱骗事主将银行存款汇入不法分子提供的“安全”账号内的诈骗。
12.无偿提供低息贷款诈骗。
13.通过“一声响”电话,诱使回电,骗取话费诈骗。
14.冒充黑社会敲诈。
15.通过群发信息,以高薪招聘“公关先生”、“特别陪护”等为幌子的诈骗。
16.以销售廉价违法物品为诱饵,以交定金、托运费等进行诈骗。
17.网上和电话交友诈骗。
18.嫌疑人自己制作所谓消费金卡,以“丢卡”方式,诱使受害人缴纳一定手续费以“激活金卡”的诈骗。
针对上述诈骗特点及常见手段,警方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