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江西省南昌市一家超市要求所有进入超市的顾客,要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外套上一个大包,并钉上防盗钉把包封住。此举引发争议——
是防顾客被盗还是防顾客盗
作者:付强 朱海
图片


    超市中随处可见被封包的顾客
■新闻事件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江西省南昌市的大润发超市要求所有进入超市的顾客,必须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外再套上一个专用的大包,并钉上专门的防盗钉把包封住,直到消费者出了超市后才能解开。此举引发争议。
■付 强本报记者 朱 海 文/摄
■观点交锋
反对者——
给消费者购物带来不便
  南昌市消费者张女士向记者反映,7月18日上午,她到大润发超市购物,在入口处,超市工作人员要求在她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外套上一个专用的大包,并用一个防盗钉把包封住。“我那天穿的是连衣裙,裙上没有口袋,包里装的都是手机、钱包等必备物品,总不能手里拿着这些东西购物吧?”张女士当即提出质疑。工作人员称,这是超市的规定。尽管张女士再三声明其带手提包的原因,但最终还是没能阻止包被封住。张女士告诉记者,在购物过程中,由于手提包被封,她听见自己的手机响了也没法接听。张女士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无独有偶,消费者王先生也有类似遭遇。他说,大润发超市这样做名义上是“防止顾客财物被盗”,但给消费者的感觉是在把每个消费者当贼一样防着。
赞成者——
此举可防顾客财物被盗
7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广场南路的大润发超市。在超市入口处记者看见,几名超市工作人员正在给顾客封包,即用一个印有“储物袋”字样的红色拉链袋将顾客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套住,并拉上拉链,再用一个防盗钉将拉链钉住。
  记者观察了几分钟,发现几乎所有携包顾客都被封包了,身背单肩包的记者也未能幸免。超市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超市内电脑专柜的笔记本电脑屡次被盗,半个月前,超市开始实施“进门封包”的措施。
  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被封包的顾客,其中有4位顾客表示,超市这一做法欠妥,不仅给消费者购物带来诸多不便,而且涉嫌把所有消费者都当成了贼。只有一位顾客表示,封包关系不大,况且超市也是为顾客着想。
  大润发超市售后服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超市此举是为了防止顾客财物被盗,并不是要求所有携包顾客都依此执行,诸如腰包大小的包就可以直接带进超市。但是,只要顾客所携的包能装下一罐奶粉,则必封无疑。谈及封包会给消费者造成不便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这一规定只是试行,超市会根据顾客的反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专家观点涉嫌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
  江西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认为,超市的上述做法涉嫌侵犯顾客对自己私有财产的支配和使用权。《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大润发超市的封包行为,使得顾客在进入超市后丧失了对自己包内财物的支配权,限制了顾客对自己私有财产的支配和使用。
  南昌市西湖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贾飞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超市封包名义上是为顾客着想,实质上更多是防止超市商品被盗。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超市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商品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社会民声】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是防顾客被盗还是防顾客盗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