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朱 海通讯员杨荣华)近日,江西省高安市大城镇一消费者向工商部门反映其购买的某品牌冰箱生产厂家利用能效标识对耗电量进行虚假宣传,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高安市工商局接到上级工商机关的转办函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品牌冰箱生产厂家在张贴于冰箱正门的能效标识上,将耗电量宣传为0.36千瓦时/24小时,而产品说明书和冰箱背面的标牌上,却都标注着日耗电量为0.58千瓦时/24小时。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高安市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品牌冰箱生产厂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