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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一五保证”杜绝宰客现象
作者:邬术凤 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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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市工商局创新监管举措,大力督促当地海鲜经营者守法经营,实现消费者、经营者、市场开办方及工商机关“多赢”
南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海鲜市场内检查
■邬术凤本报记者 顾艳伟 文/摄
  针对部分海鲜经营户用死海鲜冒充活海鲜或短斤少两行为时有发生的现象,广西南宁市工商局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出台并实施了“五统一、五保证”及“扣分制”措施,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这些措施实施3个多月来,当地海鲜市场宰客现象基本杜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护。
海鲜市场宰客现象曾较普遍
  南宁市福建路海鲜批发市场是该市最大的海鲜交易市场,其每天的交易量占据广西全区海鲜交易量的70%。但是,与交易一样火热的宰客行为,也一度在这里天天上演。
  对此深有体会的南宁市民王女士说,有一次,她与朋友在该市场买了一条石斑鱼及1公斤海虾,拿到附近的酒店加工。加工前,从装海虾的袋子里倒出了至少200毫升水。王女士说,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她以前在该市其他海鲜市场也遇到过。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揭露了海鲜市场部分不良经营户的宰客手法。他们常用厚厚的黑色塑料袋装海鲜,当顾客选购好海鲜后,经营者乘其不备,往塑料袋里放进去一些死掉的海鲜,然后又以方便消费者拿为由,在过秤时,再套上一个事先准备好且灌了水的黑塑料袋以增加重量。此外,还有部分经营者在电子秤上设置“玄机”,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南宁市工商局福建工商所所长李靖向记者介绍说,今年春节过后不久,该所执法人员曾对福建路海鲜批发市场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在一个摊位竟然查获了200多个已经灌好水的黑色塑料袋,每袋灌水量约在200毫升。如果这些塑料袋全部用完的话,这个摊主仅此就可多赚1000多元。最终,工商机关吊销了该摊主的营业执照,市场开办方也将该摊主清退出了市场。
  李靖说,部分经营者的无良行为,使其他合法经营者无法与其展开公平竞争,也被迫参与到宰客行列,导致整个海鲜市场宰客歪风盛行,并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督促经营者“五统一五保证”
南宁市工商局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国兴告诉记者,为了整治海鲜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过多方调研,今年4月22日,南宁市工商局出台了《南宁海鲜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海鲜经营者必须做到“五统一五保证”。“五统一”,即:统一计量器具,经营者必须使用统一的电子条码秤,并向顾客出具电子购物小票;统一购物袋,购物袋上要印制摊位号码,并禁止使用深色塑料袋;统一商品信誉卡,并将该卡挂在摊位明显位置,在销售海鲜时主动签上销售人员的名字出具给消费者;统一销售员上岗证,凡不佩戴上岗证者一律禁止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统一工作服,工作服上要印制摊号和经营者姓名。“五保证”则是要求经营户保证亮照经营、食品安全、摊面卫生、先行赔付、诚信经营。海鲜经营户须向市场开办方缴纳1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如果其发生短斤少两行为,由市场开办方直接从诚信保证金中拿钱向消费者先行赔偿。
  毛国兴说,“五统一五保证”的同时实行扣分制,总分15分,如果经营户不按规定使用电子条码秤并出具购物小票,及不使用白色透明环保购物袋或者私自使用深色购物袋,将被分别扣2分到5分不等。若经营者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或者在海鲜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不按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不配合工商及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并阻碍、抗拒检查,将一次性扣15分。被扣完15分的经营户,除停业整顿一个月外,还取消其第二年的摊位承租权,并清退出市场。
监管经验拟复制到其他市场
  重拳之下,南宁市海鲜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毛国兴告诉记者,上述制度实施以来,针对南宁海鲜市场的消费者申诉量大幅度下降,如在福建路海鲜批发市场,以前工商机关几乎每天都会受理针对经营户宰客行为的申诉,实施上述制度后,两个多月内工商机关只接到两起类似申诉。
  近日,记者来到福建路海鲜批发市场进行了实地采访。记者在该市场海鲜零售区走了一圈,看到每个经营摊点内的销售人员都穿着黄色的围裙,胸前挂着上岗证,每个摊点在显眼位置都挂着商品信誉卡。市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南宁海鲜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市场内秩序井然,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记者注意到,一消费者在一摊点购买海虾后欲转身离开,销售人员急忙说:“请等一下,我还得给你电脑小票。”消费者接过小票看到上面印着摊号、商品名称、单价、金额等内容时,笑着说:“有了它我就放心了。”
  该摊点摊主告诉记者,市场管理方要求经营者必须做到“五统一五保证”后,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通过服务质量取胜,目前很多经营者都对顾客作出了“缺一赔十”的承诺。
  福建路海鲜批发市场负责人周康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制度刚实施的时候,有些摊主比较抵触,认为太严格,不利于他们“灵活”经营,事实证明,摊主的经营没有受到影响,反倒生意越来越好,摊主也从抵触变为积极主动配合了。
  毛国兴告诉记者,上述监管行为实现了消费者、经营者、市场开办方及工商机关“多赢”的局面,监管部门节约了执法资源,更多的经营者从中受益,市场经营进入良性循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目前,南宁市工商机关正在总结海鲜市场的监管经验,拟将其复制到农贸市场等其他市场领域,力争通过监管手段的创新,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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