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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诺华杯”红盾维权好新闻大奖赛
假冒“欧普”浴霸受处罚
作者:胡先功


  编者按:为了更好的报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从本期开始,本报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2010年诺华杯红盾维权好新闻大奖赛”活动,希望大家踊跃来稿。来稿要求:内容以报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日常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为主,字数以500字左右为宜。评奖结果将在2011年1月份公布。投稿信箱:3152004@vip.sina.com。期待踊跃来稿。

  本报讯(通讯员胡先功)近来,湖北省郧西县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的“欧普”浴霸存在质量问题,“欧普”照明浴霸专卖店则反映城区假冒产品较多。为此,郧西县城关工商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天河建材市场进行了暗访摸底。
  2010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在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配合下,对7家销售浴霸店铺进行了针对性检查。他们从产品正面警示标志、背面条形码、排线长度、生产货号、浴灯专用英文字母等方面进行鉴别,有3家销售者无法提供合法的进货单据和检验报告,涉嫌销售假冒“欧普”照明吊顶浴霸30台、贴牌“欧普”照明吊顶浴霸31台,案值达1.2万多元。工商执法人员对假冒产品进行了查扣。据了解,这批查扣的浴霸都是从襄樊批发市场进的,每台100多元,销价200元左右,正品销价298元台。8月12日,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鉴定报告,确认工商部门查扣的这批名牌浴霸是假冒和贴牌该公司的产品。随即,县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批准对叶某等3家违法经营者分别作出了没收假冒贴牌浴霸和罚款的决定。
  工商人员在此提醒,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认清商标,谨防购假导致浴灯爆炸、漏电伤人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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