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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家强调,在监护和隐私保护间求得平衡,理解与沟通最重要——
偷窥隐私不如跟孩子做朋友
作者:姚敏


    ■本报记者 姚 敏
  “孩子隐私,非请莫入,有其积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少儿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邵夏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尽管禁止偷看孩子隐私在操作中可能有难度,但立法初衷是好的,并不是真要父母与孩子对簿公堂,而是敦促家长们认识到维护孩子权利的重要性,莫以爱护之名伤害孩子,引导他们用科学的方式去教育孩子。事实上许多专家总结的教育经验告诉我们,建立在互相理解与尊重基础上的沟通,是成功的家庭教育中重要的一环。
沟通是桥梁
  邵夏珍认为,父母了解孩子可以有很多渠道,不一定要以窥探孩子隐私、牺牲孩子隐私为代价,应该充分尊重孩子人格与隐私,给其相对独立的空间,通过平等对话,交流情感,让孩子主动敞开心扉。“如此,才能让孩子在跨过青春期的一道道坎后健康成长。”刚把女儿送进大学的邵夏珍说,这也是她为人母的经验和体会。
  据记者了解,《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通过后,重庆日报社公众调查中心推出“如何对待孩子隐私”调查,调查中多数受访的家长表示不愿意侵犯孩子的隐私,会经常通过谈心了解孩子的心态。被问及“你是否会偷看孩子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选择“会”的家长只有一成。
  “偷看孩子短信不如跟孩子做朋友。”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向记者介绍,和重庆当地媒体调查的情况不同,在最近的有2683名网友参与有关孩子隐私权的网络调查中,51.7%的网友认为“孩子也有自己的隐私,父母不应该偷看。”但有四成的网友认为“孩子的自控能力差,父母拥有监护权,有必要通过孩子的隐私了解其心理”。“这说明监护和隐私权保护之间,家长们在较力,各有支持者。”这位专家说,孩子们希望拥有不公开的隐私,有时甚至处处“设防”,其实是孩子独立意识、自尊和安全意识增强的表现,是少男少女们走向社会、融入社会的前奏曲。经常窥探孩子隐私的父母,说到底是他们与孩子缺乏有效沟通,对孩子缺乏信任的表现。
在监护和保护间求平衡
  邵夏珍认为,孩子的隐私权与家长的监护权之间,不应讨论取舍,而应考虑双赢。保护孩子人格尊严本身也是监护人的重要责任之一。“立法只是措施之一,引导家长与孩子做朋友才是解决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根本。”专家认为,隐私具有相对性,可以转化,孩子不信任你时是隐私,信任你了就不是隐私,他(她)会主动向你倾诉。一项调查显示,70%的孩子都强烈反对父母偷翻、偷看的行为。许多孩子知道自己的隐私被家长偷看后又羞又愤,选择的对策往往是“从此开始与父母对峙”。
  据记者了解,目前,重庆、上海等许多城市组织教育专家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家在一些中小学推广“家长课堂”,把家长们请到一起,就如何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心理教育等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也对家长们进行全方位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多了解孩子,尝试与孩子以朋友的方式相处。
  “平等本应是家长送给孩子的最好礼物,尊重是今天家长最需要学习的功课。”邵夏珍认为,孩子隐私权之争,折射的核心问题其实是——今天,我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父母?专家认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最需要做3方面工作:一是正确引导,帮助孩子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二是加强家庭管理,严格要求,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三是营造有效沟通、互相信任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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