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小青 胡宗明本报记者 朱 海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陶瓷砖重量不足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张先生挽回经济损失7500元。
投诉 5月上旬,张先生看中了型号为80cm×80cm的某品牌陶瓷砖,该陶瓷砖标注的每箱(3块)重量为52公斤,较同规格的普通陶瓷砖每块约重2公斤,张先生便以每箱168元的价格购买了51箱,总价8568元。6月14日,张先生对装修余下的陶瓷砖称重,发现每箱陶瓷砖的实际重量为48公斤,比标注的重量少了4公斤。张先生当即以陶瓷砖重量不足为由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交涉未果,他遂向当地消协投诉。
结果 吉水县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组织调查,及时组织调解。鉴于大多数陶瓷砖已经使用,又不可拆毁返还、重复使用的事实,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一次性向张先生支付赔偿金7500元,并书面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