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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发布
电视机等5种产品废弃后需回收处理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记者9月15日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公告。《目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同步施行。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电脑、空调名列其中。
  考虑到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因素,《目录》确定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5种产品作为首批《目录》产品。对《目录》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需遵照相关规定,取得资质许可,采取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生产者标识制度、资产核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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