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于吉林 记者 李洪涛)近日,吉林省长白山工商局接到警方移交的一封举报信,信中举报长白山池北区正元堂特产超市销售的标有“正官庄”标识的高丽参涉嫌掺杂掺假现象,该举报信引起了长白山工商局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随即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前段时间台湾旅游团的一位游客到长白山旅游时,在池北区正元堂特产超市购买了两盒标有“正官庄”标识的韩国产600克装高丽参,每盒150元,后发现其中有掺杂掺假现象。执法人员在调查时,该超市负责人承认“正官庄”高丽参内肉眼可见掺杂了一些不明填充物并有头发丝在内。执法人员表示,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为此,长白山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超市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正官庄”系列高丽参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向台湾消费者赔偿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