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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企业处理消费投诉“直通车”
山东省平度市消保委建立企业消费投诉“直通车”暨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制度,畅通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渠道
作者:孙建晓 王照重


  本报济南讯(孙建晓 记者王照重)为提高消费争议解决效率,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山东省平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立足实际,着眼大局,建立企业消费投诉“直通车”暨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制度,截至目前,已有60余家企业申请加入,收到了良好效果。
  协商和解是解决消费纠纷最直接、最快速、最经济的途径。平度市消保委通过调研,根据当地经济结构和企业性质,结合多年来受理投诉的情况,于今年年初决定建立成立企业消费投诉“直通车”暨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制度,强化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记者了解到,企业可自愿申请加入企业消费投诉“直通车”制度成为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接受消保委对企业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以及有关消费纠纷处理的指导。为扩大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的覆盖面,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联系企业,讲解相关知识,对重点企业进行特别联系动员,让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便其他企业主动跟进。
  据悉,消费投诉“直通车”暨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制度要求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好、责任心强的员工为联络员,与消保委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络,当企业出现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大问题或者出台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措施,或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向消保委通报;企业受理消费投诉经办人接到投诉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受理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办结,并及时反馈给消保委。此外,消保委对消费纠纷进行调查调解时,企业应全力协助、配合,充分尊重和接受消保委作出的调解意见。
  据悉,截至目前,已经有60余家企业主动申请加入成为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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