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桑雪骐)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了《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并同时印发了《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使得再制造产品认证有章可循。《办法》明确规定,再制造即采用先进适用的再制造技术、工艺,对废旧工业品进行修复改造后,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产品。而实践也证明,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均能达到甚至超过新品,而其成本仅为新品的1/4,节能达到60%以上,节材超过70%,最大限度地挖掘制造业产品的潜在价值,可让能源资源接近零浪费。而与此同时,再制造领域的市场需求也将急剧放大。《实施指南》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认定报告意见,对再制造产品认定过程及意见等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形成《再制造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告。同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认定机构网站发布通过认定的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再制造产品标志。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再制造产品标志。
再制造产品认定结果不设有效期,但《实施指南》要求当认定的再制造产品生产和管理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申请企业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认定机构报告。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产品认定资格,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