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商公布流通领域饮用水与饮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0月29日,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近期该局委托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省内沈阳、抚顺、本溪、阜新、铁岭等市经销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瓶装饮用纯净水、瓶装饮用矿泉水和瓶装饮用水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发现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对40批次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进行的抽查中,合格39批次,合格率为97.5%;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5%。不合格商品为铁岭经济开发区喜来乐冷饮厂生产的1.25L/瓶甜橙碳酸饮料(生产日期为2010年8月5日),其中糖精钠含量实测值为0.32g/kg,而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饮料中糖精钠含量不得超过0.15g/kg。糖精钠是甜味剂的一种,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一些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口感,在产品中添加了糖精钠。如果经常食用含糖精钠的产品,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另据介绍,在对30批次瓶装饮用纯净水、瓶装饮用矿泉水和瓶装饮用水进行的质量抽查中,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93.3%;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6.7%,不合格项目为纯净水的电导率超标。不合格商品1批次为标称永吉县晓东饮料厂生产的500mL/瓶海滋润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0年7月26日),另1批次为标称阜新市甘露饮料厂生产的550mL/瓶夏爽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0年8月8日)。电导率是衡量纯净水纯净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反映了纯净水的纯净程度以及生产工艺的控制好坏。水的电导率与其所含无机酸、碱、盐的量有一定关系。电导率随浓度的增大而增加,因此,该指标常用于推测水中离子的总浓度或含盐量。电导率数值高说明水不纯,水中杂质含量多。电导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生产纯净水过程中,过滤、反渗透等设备简陋或失效使水质达不到纯化效果;在生产过程中过滤(反渗透)不彻底,没有将杂质有效排除是纯净水电导率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国家标准规定纯净水电导率≤10μS/cm,本次抽查中2批次不合格商品的电导率检出值都超出了规定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