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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未果惹纠纷消委会调解获退款
作者:陈 涌 刘文新


    ■陈 涌本报记者 刘文新
  重庆市九龙坡区75岁的何师傅委托律师打官司,后来官司没打成,何师傅要求退还代理费,遭到拒绝。经九龙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律师事务所退还了部分费用。
  投诉 今年5月,何师傅支付3000元代理费,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将不孝的儿子、儿媳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前,何师傅的儿子、儿媳向父亲认了错,表示愿意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何师傅认为,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代理服务,应退还他所交的费用。律师事务所认为,他们接到何师傅的诉讼案件后,律师代写了诉状,并到法院提交诉状,且代理费的收取符合重庆市物价局收费标准,故不同意退费。多次协商未果后,何师傅投诉至九龙坡区消委会。
  结果 九龙坡区消委会认为,帮助群众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是律师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经多次调解,该律师事务所以人道主义帮助金的形式退还何师傅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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