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国家食药监局近期将约谈百度、新浪、雅虎等国内主要网站负责人,要求他们不得为售假网站提供推广链接和搜索链接。
国家监管部门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网络这一非传统渠道,这确是监管工作的一大进步。但售卖假药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都属违法行为,都应当依法进行惩处,仅靠诫勉式的约谈还远不够。
网络售卖假劣药品是近年互联网领域突出的一个问题。今年年初,国家13部委曾经联合发文开展打击网络售卖假药行为,但这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效果却难如人意。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三期公众消费警示,连续曝光了几十家售假网站,这些措施也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食药监局要约谈国内主要网站负责人,希望能从网络入口上遏制假药网站,这一想法貌似击中了售假网站的软肋,可真能根治假药网站吗?
只要分析一下假药网站的盈利路线图,就能发现约谈式执法恐怕只是监管者的一厢情愿。早在2008年,央视就曝光了百度链接上有大量售卖假药的网站链接,曝光后有所收敛,但风声一过,这样的链接又大量出现。2009年,由于央视一再曝光,迫使百度把“竞价排名”改为 “更科学的凤巢系统”,不过却是换汤不换药,售假网站仍利用搜索引擎大肆推广。当然,无利不起早,据央视报道,售假者每赚一元钱,就要支付0.75元的广告费用给百度等搜索引擎。
正是因为巨额的利润,让国内一些主流网站“坚定不移”地为售假者提供链接,他们会畏惧食药监局的约谈吗?对此人们很难建立信心,原因有二:一是约谈只是诫勉式的执法手段,对网站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二是多次曝光,搜索引擎违法违规事实明确,却没有受到过一次处罚,更不要说追究法律责任了。
因此,治理违规网站,仅靠约谈是远远不够的,对违法者就应该祭起法律的大旗,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售假网站泛滥。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分子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的行为,例如邮寄、广告等以共犯论处。如果能从严执行这条规定,相信网络上就没人敢肆无忌惮地为售假药者提供推广平台了。
当然,互联网监管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主动监管,从严执法,方能维护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深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