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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快撤”
作者:刘维善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维善)为保证交通顺畅,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深圳推出了“快处快赔快撤”的处理措施。11月16日起,这一措施将正式施行。今后,在深圳轻微事故不快处快撤将面临500元的罚款;而赔偿过程中当“老赖”,也可能面临保险费率上涨等诸多限制。
  据深圳市交警局指挥科科长夏旭昆介绍说,前段时间,深圳交警局会同深圳保监局、保险业同业公会发布了执行“快处快赔快撤”措施。目前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有三种模式。一是“快处快赔”。不必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双方报警、拍照或标记事故车位置后即可撤离现场,填写《交通事故事实形态确认书》后直接至全市43个快速理赔点进行快速保险理赔。二是视频远程引导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刻报警,如道路交通监控视频能够现场录像,则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取证,同时回拨报警人电话,逐步引导事故各方撤离现场,直接到全市43个快速理赔点进行快速保险理赔。三是交警简易程序处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后,如对发生事故的事实有争议、事故车损坏无法移开的,应迅速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交警至现场后经调查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依法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夏旭昆表示,前两种最方便易行,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最小。而最后一种处理模式,成本较高,也易造成交通堵塞。特区处罚条例不但规定了发生事故造成堵塞要罚款,而且对主要责任以上人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也要两倍罚款。例如,违法压导流线与正常行驶的车碰撞,造成1000元的损失。如果“快撤”、“快处快赔”,直接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即可;而不撤离现场造成堵塞的话,不但要对事故造成堵塞罚款500元,还要对“占用导流线行驶”的行为处两倍罚款共600元,依法还要记3分。“快处快赔快撤”措施中,市民最担心的是在赔偿中遇到“老赖”。夏旭昆介绍说,深圳交警部门将以多项措施保护司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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