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 浙江省近日出台《实施政事分开医疗质量监管工作方案》,意在探索建立政事分开的医疗质量监管机制,将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事务性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承担。目前,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技术审核、临床路径指导、单病种管理指导等工作,已确定由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开展。
《方案》明确,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是省卫生厅成立的浙江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下设机构,挂靠在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为独立运行的第三方医疗质量监管机构。同时,浙江省卫生厅设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对质评办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据该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介绍,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省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定质量管理决策,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设医疗技术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评价和质量信息反馈4个执行委员会,对医疗机构新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及卫生部委托的部分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制定完善质控检查和指导标准,完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和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对省、市、县三级医疗质控组织的管理,建立质量信息报告分析体系;起草医院评审标准,开展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验收等技术性审核工作;建立医疗质量信息报告平台,对医疗质量信息进行社会及行业通报;开展病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蔡利辉 张萍萍 胡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