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提 问◆
前不久,天津市市民刘先生购买了机票,打算从北京首都机场乘坐某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日本,飞机起飞的时间是早上7时40分。
购买机票后,刘先生咨询了天津市某大巴车公司的司机,被告知从天津乘大巴车约两个半小时就能赶到首都机场,刘先生便选择乘坐当日凌晨4时的大巴车。然而,大巴车在中途出现机械故障,耽误了大概二三十分钟。在快到达首都机场时,路上又遇到堵车。当刘先生赶到机场时,已经是7时30分,飞机舱门已经关闭。刘先生只好重新购买一张机票,飞往日本。
刘先生想问,自己想要向某大巴车公司要求赔偿重新购买机票的费用,有无依据?
◆回 答◆
北京正仁律师事务所刘国文律师表示,上述纠纷属于运输合同纠纷。一般来讲,公路运输只有出发时间,没有固定的到达时间。如果大巴车按照正常时间发车,期间因为发生堵车、高速公路关闭等问题而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则大巴车公司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上述纠纷中,大巴车中途出现机械故障,这与大巴车平时保养维护不当有关,如果没有因此耽误二三十分钟,刘先生可能能够赶上飞机。因此,某大巴车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何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