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齐绍斌
辽宁省盘锦市是优质稻米产区之一,年种植水稻面积170万亩,年产优质水稻110万吨左右,约占全省的1/5。在“品牌兴市”的实践中,盘锦市工商局历经5年艰苦努力,2007年,“盘锦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中国驰名商标中榜上有名。“盘锦大米”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后,全市的大米加工产业得到迅猛发展,由原来的八十几家增加到200余家,盘锦大米的知名度也得到迅速提升。随之而来的是盘锦大米市场无序竞争、各自为战以及被仿冒侵权的情势越发严重。2009年,盘锦市工商局新班子上任后,为使来之不易的“金字招牌”常盛不衰,切实维护好盘锦70万稻农的切身利益,将关于“盘锦大米”如何永葆驰名作为支持服务三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盘锦市工商局帮助大米协会起草了《盘锦大米驰名商标保护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大米加工企业逐步吸收为协会会员,签订《商标许可人使用合同书》,发放《盘锦大米证明商标准用证》。到目前已有112家较有影响的盘锦大米生产企业符合“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使用要求。生产销售大米量占全市销售总量的80%以上。
两年来,为有效维护盘锦大米声誉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先后在阜新、辽中、沈阳、北京、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地对10余户违规生产厂家和假冒“盘锦大米”经营者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查获假冒“盘锦大米”2000多吨,违规包装近万条。同时还建立了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全方位监控。
盘锦市工商局有针对性的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全国性各种经贸展示活动10余次,参会企业达100余家,参展大米系列产品1000余种。2009年盘锦市工商局还利用自己的网站这一快捷、便利平台,为“盘锦大米”及会员企业进行宣传。通过宣传,“盘锦大米”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愈加显现,市场份额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