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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不当水漫楼下消协调解赔偿损失
作者:尹训银 刘兰涛 宋玉秋


    ■刘兰涛 宋玉秋本报记者 尹训银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装修不当引发的纠纷
  投诉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的沈先生投诉称,因为楼上业主装修,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连通上下楼的管道出现破裂,水顺流而下,致使其家中“汪洋一片”,新买的家具被泡,初步估计损失1万多元。沈先生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联系楼上的业主,希望协商赔偿事宜,对方称损失是由装饰公司造成的,应由装饰公司赔偿。装饰公司人员承认操作不当造成损失,但认为损失应该由装饰公司和楼上业主共同承担。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到现场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装饰公司人员承认自身存在工作失误,愿意积极协调解决。经消协人员耐心调解,三方最终达成达成一致意见,楼上业主和装饰公司向沈先生表示歉意,并赔偿沈先生家庭财物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1.3万元。水管维护修理费用由装饰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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