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周余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西安市将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介绍,西安市是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截至2010年11月,西安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4.9亿元,公积金职工覆盖面积达83.5%,缴存总额达398亿元,有72万多户职工用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2010年10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向圣合家园三期项目发放了部分贷款,其他项目的贷款也会陆续发放。2011年,西安市计划发放项目贷款18.5亿元,在建工程达162.48万平方米。预计到2012年,35.3亿元的项目贷款将全部发放完。
此外,西安市还将在不影响公积金正常支取和个贷发放的前提下,用公积金结余资金的15%建设公租房,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人群和无住房人群的住房问题。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表示,未来5年,西安市将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以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扶持、银行贷款、群众自筹等方法筹集资金。要将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相结合,确保被改造棚户区的群众有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