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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出台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作者:张雯婧 汪伟


  据《天津日报》报道 百姓普遍关心的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良莠不一的状况将得到有效改观。日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制定出台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服务点设置标准,旨在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在民办园也享受到优质普惠的教育和服务。
  按照设置标准要求,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服务点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法人或者公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面向社会招收2岁至6岁以下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活动的教育机构。
  天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民办园实行分类准入之后,对符合标准的民办一类园将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办园许可证,符合标准的二类园将颁发市教委监制的办园许可证,对符合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将颁发区县教育局监制的注册证。 (张雯婧 汪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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