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通讯员秦兴旺)坐落在药都江西省樟树市的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可立克优卡丹、闪亮、妇炎洁等多个驰(著)名商标。近日,该公司向樟树市工商局投诉,该市某保健品销售部竟然在该公司的眼皮底下销售假冒“闪亮”产品。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在店内,工商人员看到了“闪亮润珠”、“正大闪亮星”、“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等眼液,其外包装都在醒目处标有“闪亮”字样,侵犯了闪亮商标专用权。经了解,当事人于2010年9月,分别从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汉中托普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立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每盒1.5元—1.8元不等的价格购进上述产品100余盒在店内销售。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对上述假冒产品进行了查封。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