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专业化消费教育基地……在今年四川省“两会”上,一位省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消费教育的建议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1月16日至1月24日,四川省“两会”召开,在众多反映国计民生的“两会”议案、建议案及提案中,一份题为《实施国民消费教育实现扩大内需目标》的四川省人大代表建议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建议案提出,要实现党和国家提出的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必须重视消费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消费素质,建议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国民消费教育专业基地,同时将系统化开展消费教育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据悉,这是四川省人大代表首份关于消费教育的建议案。日前,本报记者就该建议案出台的前前后后进行了采访。
省人大代表关注消费教育工作
1月11日上午,记者在四川大学见到了该建议案的提交人史江。史江是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连续两年来,她单独或参与提交的议案或建议案,均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2011年,史江将关注的重点转向了消费教育。除了此次提交建议案外,在1月7日由四川省省长蒋巨峰召集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会上,她主动发言,建议在报告中写进加强消费教育的内容。史江当时在发言时表示,开展消费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势在必行。其理由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扩大内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单纯是经济问题,而是与经营者、消费者的素质,乃至全社会的消费素质密切相关。实施消费教育,是提高全民消费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应该从学校素质教育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体公民传授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文明、绿色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前不久,我们5位四川省人大代表对全省消费教育状况和基层消费者组织建设进行了调研,感触很深,更强化了我这种认识,这是促成建议案最终成文的直接原因。”史江说。
赴各地调研基层消费教育工作
2010年10月初,在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协助下,史江等5位四川省人大代表分别奔赴内江、巴中、泸州、眉山四市进行调研。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大家通过参观、走访、座谈等,广泛接触了基层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和“一会三站”(注:即消委会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行政调解站)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消费者和企业代表,对全省消费教育的现状和肩负这项工作的基层消费者组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巴中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该市第三中学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试点工作,系统地向学生讲述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倡导“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影响整个社会”,这种做法让史江深受启发。在内江市,一位中学退休教师讲述自己重视消费知识的积累并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学习消费维权知识的经历,让史江觉得开展消费教育的空间很大。
“过去对消费教育的理解比较抽象,下到基层,才看到了许多活生生的例子。”史江告诉记者,不少地方的基层单位在目前编制不足、经费欠缺的情况下,把消费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不少做法令她印象深刻。如:泸县第二中学把消费教育融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在食堂门口设“维权小卫士岗”,由学生轮流值班;巴中市针对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倡导经营者教育员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消费教育 “五无状态”亟待改变
调研中,史江等人也看到了目前该省消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她在提交的建议案写道,四川省的消费教育在各级政府、工商机关和消费者组织等的共同努力下,虽然总结出了一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商场”的好经验、好做法,但尚未形成体系,形式比较松散,内容不够专业,效果比较有限,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制度、法律和政策的依托,缺乏财力和人力的保障。
四川省消委会最后对5位省人大代表在调研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汇总,形成了一份专题报告。报告将目前全省消费教育存在的问题总结为“五无状态”,即:无系统性、无常态化、无专业机构和教材、无法规和制度保障、无人力和财力支撑。
报告称,四川省目前尚未将消费教育纳入学历教育或职业教育体系,即使在消费教育“进学校”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市、县,讲课内容也多为法律法规摘要或网上下载的消费知识。消费教育没有专门的教材,没有专业师资队伍,洪雅、内江等地虽然编写了教材,但比较粗浅、简单。
此外,除了一年一度的“3·15”纪念活动在各地已常态化外,其余形式的消费教育活动基本上比较零散。更重要的是,在全省大部分地方,消费教育还未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有的、足够的重视,缺乏制度和经费保障,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经费短缺的矛盾突出。在调研的四市中,除眉山市政府给予当地消委会部分消费教育经费外,其他3个市的消费教育经费来源主要靠“协调”。
1月10日,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省消费教育工作在一些地方尚存在不少认识误区,如对消费者素质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一谈到消费教育就狭隘地理解为是对消费者的教育,事实上消费教育还应包括对经营者、行业协会、监管者的教育。“消费教育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教育?这一点还没有从理论上得到解决。”刘亚兵说,消费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素质教育,学校是开展素质教育的专门场所,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利于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
描绘国民消费教育体系框架蓝图
史江代表此次提交的建议案中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将消费教育放在与法制、安全、国防素质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四川省地方性素质教育纲要中,编写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使用的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培养;二是建立四川省国民消费教育专业基地,并列入四川省“十二五”规划建议项目;三是将消费教育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中。
记者看到,建议案中还附有一张《国民消费教育体系构架(设想图)》。该体系框架将消费教育细分为系统性教育、专业性教育和普及性教育三大层面。系统性教育涵盖国民教育体系的全过程,包括学前、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各阶段。专业性消费教育的实现途径之一是设立专业化教育基地或教育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消费教育实践活动、消费教育问题科学研究、编写消费教育教材、组织督导检查和培训师资骨干力量。普及性教育则具体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组织承担,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开辟宣传栏目等日常宣传。
刘亚兵说,该体系框架为四川省消费教育工作描绘了一个美好的蓝图,如果能够实现,必将对四川省的整体消费教育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