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经过国内权威专家审定,由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大连市金银饰品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的《珠宝玉石、贵金属及贵金属镶嵌饰品标识》DB21/T1853-2010正式对外发布。该标准是辽宁省第一个规范珠宝玉石、贵金属及其镶嵌饰品标志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翡翠A货、24K黄金等等这些出现在首饰标签上,我们大家经常接触、耳熟能详的名称,其实都是一些不规范的商业俗称,而诸如将‘合成立方氧化锆’标示为‘锆石’,‘翡翠’标示为‘玉’等行为,更是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据全国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质量检验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金银饰品监检中心主任赵达介绍,珠宝行业中存在标志混乱的现象,有的商家不标注珠宝玉石名称,有的仅标注行业内不规范的商业俗称,有的甚至混淆、杜撰珠宝玉石和贵金属名称。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据了解,大连市每年由于珠宝首饰标志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和投诉中,由于证据的缺失,消费者利益常常难以有效保障。
据大连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迟传黎介绍,此次大连市出台的新标准参考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首次明确了主石与配饰的概念,并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细化了产品标志的内容及标注方法。
(高 蕾 杨荣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