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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确定“十二五”四大基本目标
基本形成与消费新形势相适应的维权新体制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历经“十一五”取得系列丰硕成果后,辽宁省工商局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要实现的四大基本目标。
  辽宁省工商局局长李铁民在会上表示,过去的5年,全省工商系统着眼振兴发展主题,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创新思路。从“执法服务环境年”到“三深入两服务”(深入社区,深入村屯,深入企业;服务百姓关注热点,服务经济发展重点);从实施“五大建设”(行政理念、行政道德、行政规范、行政能力、行政环境)到构建“四大体系”(服务、执法、维权、考评),这一系列思想、举措的提出和实践,标志着全系统服务振兴发展、适应监管需要、符合系统实际的思路体系基本形成。
  2010年,辽宁省各级工商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突出“三深入两服务”这一主线,狠抓“四大体系”建设,创造性地履行工商职能,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12月27日,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在辽宁省工商局报送的工作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感谢工商局一年来对于辽宁在经济社会的全面科学发展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望继续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强力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李铁民说,“十二五”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谋划“十二五”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模式转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五个更加”的要求,以“三深入两服务”促振兴为主线,以全面推进“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法治工商建设步伐,提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时期,辽宁省工商系统的基本目标是:
  ——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效能化水平,基本形成与全面振兴相适应的服务新机制。服务发展更加能动自觉,职能服务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的规范化水平,基本形成与市场秩序相适应的监管新模式。监管方式更加科学,监管手段进一步丰富,监管领域进一步拓展,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能力得到切实增强。
  ——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的科学化水平,基本形成与消费新形势相适应的维权新体制。维权理念更加先进,维权渠道更加畅通,维权主体更加多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明显增强。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基本形成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执法新格局。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进一步改善,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执法行为公正文明、公开透明、严格规范。
  李铁民表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按照上述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辽宁省工商系统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深化“三深入两服务”工作为主线,强化推进“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工商服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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