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姜 敏
日前,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的寿先生在看电视时,看到浙江财经电视购物上的广告很神奇,一头白发使用了电视上的魔发梳后很快变成黑发。寿先生看过电视广告后就订购了一套,价值299元。两三天后魔发梳按时邮寄到了,寿先生于2010年12月13日按照魔发梳上的说明书使用,后来发现自己的头皮过敏,寿先生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医生诊断为使用魔发梳头皮过敏,寿先生请假3天挂了3天盐水,医药费用合计452.99元,事后向购物单位要求处理,但购物单位一直没有为其处理。
寿先生于2010年12月22日向当地工商部门“12315”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向其了解基本情况,寿先生只能提供他购买魔发梳单位的一个联系电话,其他情况都无法提供。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寿先生所提供的电话和对方取得联系,要求妥善处理纠纷,该售后服务点同意和寿先生联系自行协商处理,寿先生将魔发梳和病历复印件传真给该公司,也同意自行协商。2010年12月26日寿先生又来到“12315”投诉中心说他的事情没有处理好,要求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于是中心工作人员又联系魔发梳售后服务点,要求该公司对消费者负责,承担医药费。
通过“12315”工作人员的协调,商家同意退还寿先生购买魔发梳钱299元,医药费由寿先生自己承担。在此“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的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消费者只能通过电视的宣传来了解商品,在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后或使用之后发生意外时,商家不兑现销售出商品的售后服务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也难,消费者要慎重购买电视购物所宣传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