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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作者:王照重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工商局了解到,该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两个多月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标本兼治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据山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1月16日,山东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直接贯通省市县三级的全省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省工商局出台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12个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各级工商机关通过走访、召开研讨会、发放材料等方式,加大对商标法律法规、商标战略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自觉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全省工商系统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巡查力度。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将临沂大市场确定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市场,进而确定陶瓷建材、五金、副食、农资和家电厨卫五大重点市场和地区,确定行政执法单位、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时间,切实强化重点监管。三是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重点查处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违法案件实施方案》和《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方案》,在省工商局的统一协调、领导下,17个市局迅速开展以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品为重点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四是完善制度,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广商标监管服务系统和 “三书一表”(即商标服务提示书、商标策略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维权查询表)行政指导制度,将商标监管服务工作延伸到工作最前沿,促进省、市、县、所四级商标监管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截至目前,山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济南市工商局天桥、槐荫分局加大对辖区内成规模汽配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查处大案要案11起,罚款近30万元。青岛市工商局对辖区内的20余户国外及国产品牌专卖店和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拉网检查经营主体375户,封存下架商品430件,扣留各类侵权商品76件。潍坊市工商局对全市10多个大类、30多种商品的侵权情况进行了市场调查,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胶州市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查获一起制售假冒“白樱花”面粉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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