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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蒿是野草还是蔬菜
作者:付强 朱海


  根据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江西省个别高速公路收费站因藜蒿未列入鲜活农产品免费目录,对当地百姓喜爱的这种蔬菜收取通行费
■付 强 本报记者 朱 海
“鄱阳湖里的几根草,南昌人饭桌上的宝。”在江西省南昌、九江等环鄱阳湖地区,上至宾馆酒楼,下至餐馆家苑,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这“几根草”指的就是藜蒿,“藜蒿炒腊肉”这道菜曾入选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菜单。然而,就是这样烹制一道名菜的藜蒿,在赣粤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工作人员的眼里却成了野草,他们要求整车运送藜蒿的司机按吨缴纳通行费。
  运藜蒿难享蔬菜免通行费政策
  在我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的畔滩,有一种野生植物藜蒿,学名狭叶艾,又名芦蒿、水蒿、青艾等。据《本草纲目》草部第十五卷记载,“藜蒿气味甘甜无毒,主治五胀邪气、风寒湿脾,补中益气,长毛发,久食轻身,耳聪目明,防衰”。中医学认为,除食用之外,藜蒿还有清热、利湿、杀虫之功能。藜蒿的嫩茎、芦芽和地下肥大的肉质茎均可食用,尤其是其嫩茎,呈深青或淡绿色,像豆芽菜般粗细,有一种特殊浓烈的异香。因此,虽说藜蒿本是鄱阳湖畔的一种水草,但在南昌人心中却分量十足,以藜蒿为主料的“藜蒿炒腊肉”,成为市民佳节必备的一道家常菜。近年依靠农业生产技术,本是野生的藜蒿已可作为一年生蔬菜栽培。
  然而在赣粤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工作人员的眼里,藜蒿变成了“野草”。春节前夕,南昌市司机戴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1月29日,他从外地运输了整车藜蒿前往南昌深圳农产品市场进行销售,晚上11时许在赣粤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下高速公路时,被收费站人员要求按吨称重,全额缴纳180元通行费。“每年过年的时候,我都会运藜蒿回南昌销售,拉了四五年的货,从来没有听说过运送藜蒿要收费。”戴先生说,有关部门规定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运送大宗新鲜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减免路桥费。
  戴先生称,由于自己清楚国家的优惠政策,当时在收费的问题上,他与收费员发生了争执。没想到那名收费员见其不愿缴纳车辆通行费,竟称“藜蒿哪是什么蔬菜,这就是一车野草,必须要缴费”。无奈,戴先生最后还是全额缴纳了这笔通行费。
  大部分运送藜蒿的司机被收费
  尽管无奈之下缴了通行费,但戴先生仍然认为这笔钱收得不合理,遂向记者反映了此事。在戴先生提供的收费发票上,记者注意到,其车辆是合法装载运输,收费员在发票的背面注明了“藜蒿整车收费”的字样。
  2月10日,记者来到南昌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调查。在批发市场内,记者见到了不少运送藜蒿的车辆,其中大部分车主都表示,在赣粤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下高速时被收取了通行费。
  一位从南京拉运藜蒿来南昌销售的周师傅告诉记者,他一路走的都是高速公路,由于自己拉的是新鲜蔬菜,在外省的时候一路绿灯,唯独在江西省境内被收了通行费。“在其他省市,人家并不知道藜蒿的名头,但听完我的解释后,就立即放行了。没想到到了家门口,却一定要缴通行费。”周师傅称,与其同行的有5辆拉运藜蒿的货车,无一幸免均被收费。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并不是江西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都对运送藜蒿的车辆收费。南昌司机黄先生同样是从外地整车运输藜蒿来南昌,在景鹰高速公路万年收费站下高速时,收费站不仅没有收费,还引导其优先快速通过。
  藜蒿未入鲜活农产品免费目录
  按照赣粤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工作人员的说法,藜蒿是野草而不能算作蔬菜。对此,南昌市的消费者有着怎样的看法呢?
  2月14日,记者来到南昌市叠山路的墩子塘集贸市场等地采访,所有人均异口同声地称,藜蒿当然是菜。“藜蒿现在都卖到了5元多钱一公斤,但我家还是每隔一天就要做这道菜,离不开。”消费者陈女士称,今年春节,她买了三四公斤的藜蒿招待客人。
  为了核实司机们反映的情况,2月11日,记者来到赣粤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采访。该站分管收费的工作人员付海龙称,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厅及农业厅曾经出台一本鲜活农产品免费目录,上面列出了所有可以享受免费通行的鲜活农产品名单。这本目录上没有藜蒿,所以收费站要对运输车辆收通行费。
  当日下午,记者致电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藜蒿不是野草是一种普通蔬菜,本不应该收费,但收费站是按照鲜活农产品免费目录来执行收费的。藜蒿不在目录内,收取通行费也是正常现象。
  藜蒿属鲜活农产品不应收费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室徐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去年11月26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及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去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不仅如此,根据《通知》要求,各收费站点应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徐主任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上述《通知》,旨在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藜蒿是鲜活农产品,收取车辆通行费与《通知》精神不符。
  2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江西省农村经济作物局局长程锦。他表示,此前,由于蔬菜品种过多,鲜活农产品免费目录中的确没有收录藜蒿。但从鲜活农产品的定义来看,它肯定属于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应收取运输藜蒿车辆的通行费。目前,该局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力争尽早将藜蒿收录鲜活农产品免费目录中。
  2月15日,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路局收费管理部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记者介入调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连日来,该局正在研讨取消江西省相关特色鲜活农产品收费事宜,现已将有关材料递交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待审批结果出来后,再给记者答复。
  此事今后有何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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