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社与北京等19个城市消费者组织的大力呼吁终有回音
本报讯(记者盛秀华)在本报社及北京、杭州等19个城市消费者组织共20家城市消费维权论坛成员单位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建议函,大力呼吁将平板电视机及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国家“三包”规定近一年之际,这一呼吁终于有了回音。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自3月1日起,“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的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公告》称,经与工信部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并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的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根据平板电视机的特点,其“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内,平板电视机维修服务必须使用符合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新配件。
根据《实施“三包”的平板电视机商品目录》,平板电视机包括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其中,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液晶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
这一结果离不开本报及北京等19个城市消费者组织的大力呼吁。去年3月18日,本报社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杭州、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昆明、西安等19个城市的消费者组织共20家城市消协维权论坛成员单位,根据平板电视机及其主要部件质量问题频发、部分进口品牌平板电视机企业拒不提供3年保修服务的情况,联合向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关于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将平板电视机显示面板等部件明确列为彩电主要部件的建议函》(以下简称《建议函》),指出显示屏占平板电视机生产成本六成以上,无疑属于彩电的主要部件,经营者理应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对平板电视机显示屏提供3年保修服务。20家城市消协维权论坛成员单位据此建议,以适当的形式明确规定平板电视显示屏等属于彩电的主要部件,或者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有关彩电“三包”的期限进行补充或修订,将显示屏等部件明确纳入彩电主要部件范围;即使要另行制定平板电视“三包”规定细则,其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也不能低于目前彩电“三包”规定中的3年保修期限。
《建议函》的发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数百家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在强大的舆论影响下,《建议函》发出的当天晚上,LG电子宣布“即日起在中国实行新的平板电视机保修服务,将对平板电视机屏幕提供保修3年的服务”;次日,索尼(中国)发表声明,称从即日起购买索尼液晶电视的用户将获得液晶屏保修3年的服务;此后,三星、三洋、东芝等也先后宣布对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一些主要部件提供3年保修服务。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大中电器等经销商同样先后宣布,在其门店购买的进口品牌彩电可享受屏保3年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