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四部门的通知称,将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进行打击,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在转发国家四部门通知时强调,各市(区)教育局要对现有的中职学校进行达标验收,验收过程中不得降低标准,严格按中职学校设置的标准执行。彻查不达标办学,对办学条件等方面不达标的学校,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学校,将限制其招生规模。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学校,将通报批评,予以警告,限制其招生,3年内不予安排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项目、不予发放教育专项资金。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禁止其招生。对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个人,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