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梦飞
湖北省赤壁市在进行供水 “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2月25日,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程主任称,目前水价太低,企业亏损严重,不得已才出此决定,待今年上半年水价上调后,保底用水量将取消(据3月1日《京华时报》报道)。
水价太低,就可以对用户强买强卖,理由之荒谬,大概莫过于此了。诚然,由于供水与国计民生关系甚大,作为垄断企业的供水总公司不享有停止供水或随时涨价等交易自由,但供水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请补贴,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召开听证会要求调整水价,而唯独不应该利用垄断地位从没有博弈能力的用户身上抠钱。
不过,透过这一事件,我们也得以一窥垄断企业的庐山真面目,加深我们对垄断企业行为模式的理解,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成本外部化,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千方百计地挤压消费者。以赤壁市的用水“保底消费”为例,水价低,就强买强卖,不管你有没有用够5吨,一律按5吨收费,要不就涨价。至于通过内部挖潜,比如降低职务消费,裁汰冗员来消化成本,则似乎连想都没想。
二是不顾企业社会责任。商品经济社会,企业逐利是其本性,但不能把高利润作为其唯一追求的目标,也应该像公民一样,对自己所置身其中的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等,这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但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却没有体现出足够的社会责任,因为谁都知道,我国的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是世界上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促进节约用水,应该是供水总公司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但他们却因为眼前的一点利润,反其道而行之,强迫用户浪费用水,这着实荒谬。
三是有霸道心态。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在这一事件中,其行为方式完全是“单边主义”的:你没有用够5吨?没有关系,反正我按5吨收费;怎么?你不满意?那好,我今年上半年就涨价,涨了价之后就取消“保底消费”——总而言之,就是要掏你用户的腰包,而且掏你没商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尽量避免垄断,所以不少国家都制定有反垄断法,但有些行业属于自然垄断,如果一定要竞争的话,就会付出过高的经济、社会成本,比如我们很难想像在一座城市里平行设置两到3套供水系统来相互竞争。因此,对这样的自然垄断企业,外部的管束和内部的自律就显得更为重要了。但从赤壁市供水总公司这次的表现来看,我们在这两方面都有较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