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国务院3月1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