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 婕)近期,苹果公司在销售新的平板电脑ipad2时,同时下调了ipad1的价格,苹果公司称调价前两周内在直营店购买ipad1的消费者可以得到每台1100元的差价返还。然而,同样是通过正规渠道即授权经销商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却难以得到差价返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此发表观点,认为苹果公司在返还差价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有失公平。
北京市消协认为,苹果公司在推出ipad2时注意并考虑到购买ipad1消费者的感受,进行期限内的差价返还,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在其他授权经销商处购买这一产品的消费者因购买渠道不同而拿不到返还差价,这种做法欠妥并有失公平。在返还差价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又不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苹果公司应与其授权经销商积极沟通,参照其直营店的返还标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目前,北京市消协正在与苹果公司进行联系沟通,并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