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购物网站免责条款霸气十足
作者:张磊


    ■本报记者 张 磊
  新兴的网络购物市场成为眼下一大投诉热点,一些深陷纠纷的网民向购物网站讨还公道时发现,购物网站经营者拿出各式各样的免责条款作为挡箭牌。
  本报与新浪网、中国消费网、3G门户网日前联合开展的中国IT消费市场3·15年度调查结果显示:购物网站在延误送货、退换货、商品质量、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免责条款,九成以上被访问者认为这些免责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是商家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
  目前来看,购物网站的免责条款呈现泛滥之势,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网上购物的风险。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于国富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些购物网站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如果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应属无效。
  借力注册 强制接受
  通常情况下,网民要在网站购物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网站经营者设置了一个环节:网民需要同意网站的服务协议,多数网民没有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就点击同意了服务协议。此次调查显示:57.7%的被访问者没有注意过购物网站的服务协议。
  不过,即使网民注意到了服务协议中某些显示公平的条款,也别无选择。在注册过程中,购物网站要求网民查阅服务协议,只有点击同意后,才进行下一步注册程序,如果不同意就无法成功注册。一些购物网站甚至不给消费者明示购物网站的服务协议内容,只是简单地提示网民,一旦网民注册成功,就视同网民同意了该网站的所有服务协议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政策、声明等等。经营者就是这样巧借注册之名,将免责条款暗藏在服务协议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政策、声明之中,强加给网民。此次调查显示:40.4%的被访问者认为服务协议带有强制色彩。
  免责条款 分散拆解
  某些购物网站的服务协议长篇累牍,消费者很难有耐心逐条查看。调查显示:28.8%的被访问者认为服务条款太多,看起来很麻烦。
  记者翻阅了五六家购物网站的服务协议,这些购物网站的服务协议少则几十条,多则有数百条,大都有数千字。这些协议不仅条款多,文字量大,而且有些协议条款读起来难以理解,消费者一般不会有兴趣逐条阅读。购物网站经营者也许正是有意为之,那些被充作挡箭牌的免责条款就暗藏其中。
  还有一些购物网站将免责条款故意分散拆解,隐藏在所谓顾客必读、退换货说明、网站使用说明、配送环节注意事项之中。在许多网络购物纠纷中,网站经营者出示各种所谓注意事项之类的条款,并以消费者已经同意为由,作为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依据。此次调查显示:21.2%的被访问者认为购物网站的服务协议比较隐蔽。
  涉及面广 霸气十足
  记者注意到,一家购物网站的免责条款字里行间透露出一股蛮横的霸气。该条款如此表述:若你在使用某网站时,因阁下违反订购条款或任何行动而令某网站招致损失,你同意赔偿某网站的损失、支出、毁坏及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你同意某网站不会为你因使用本网站而招致的损失负任何法律责任,也同意放弃追究某某网站的任何赔偿。
  购物网站为了逃避责任,挖空心思设立免责条款,几乎涉及到网络购物的方方面面。此次调查发现,被访问者遭遇到很多免责条款:18.5%的被访问者遭遇网站对延迟送货不承担责任,17.8%的被访问者遇到某些网站对特卖或促销商品不许退换货,17.2%的被访问者遇到网站对商品质量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15.9%的被访问者遭遇网站对出售的商品拒绝承担任何损害赔偿,13.4%的被访问者遭遇网站对个人信息泄露不承担责任。还有12.7%的被访问者指出,购物网站对用户个人使用网络服务拒绝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加强监督 责令修改
  调查显示,92.3%的被访问者认为免责条款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属于商家单方出具的格式合同。许多消费者认为,购物网站服务协议应在广告宣传、退换货等方面具备合理内容。调查显示:28.5%的被访问者认为购物网站对发布的商品不能夸大宣传,27.8%的被访问者认为购物网站应保证所售商品符合三包规定,20.5%的被访问者提出购物网站应对配送环节有明确要求,另有19.9%的被访问者要求购物网站应提高纠纷处理的效率。
  为了遏制购物网站免责条款泛滥的势头,35.7%的被访问者认为,执法机构应加强监督,责令购物网站修改不合理条款,25.6%的被访问者认为有关机构应积极推行示范合同文本。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C2 版:数字生活·网络】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购物网站免责条款霸气十足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