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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文明之花 开遍齐鲁大地
——山东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纪实
作者: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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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潍坊市工商系统积极用文明创建活动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图为执法人员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
图2:东营市垦利县工商局建立“移动工商所”受好评 (本文图片由山东省工商局提供)

■本报记者 贾 君

  编者按 自2007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山东省工商局党组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工商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 “五个更加”、实现“四高目标”的重大举措予以全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对山东省工商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近日,本报记者赴山东省多个地市,实地采访了山东省工商系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构筑和谐市场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初春的齐鲁大地,寒气尚未散尽,春意已现枝头。
  一条条方便百姓的举措,一件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实事……在料峭的春寒中,记者在近一周的时间里,采访了山东省工商局以及淄博市、东营市、潍坊市等三市工商机关,实地见证了文明创建之花在山东工商系统生根发芽并结出累累果实的盛况。

文明创建连续4年总动员

  2月24日早上9点,初春的暖阳透过玻璃窗,洒在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理简朴明亮的办公室里。
  李华理对记者介绍说,自2007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山东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认为这是工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对于实现“四高目标”,做好“五个更加”,全面提升工商机关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具有重大意义。
  2007年6月,山东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争创文明系统视频动员大会,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都成立了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全面铺开。之后,省工商局连续4年专门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同时,在近两年开展的“基层建设年”活动中,该省工商局将文明创建作为“两费”停征后全系统工作重点转移和干部队伍转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李华理说,2007年山东省工商局就提出了文明创建目标要求,即:到2010年底,力争70%以上的市、县(市、分)局成为省级文明单位(机关),涌现出更多的国家级文明单位。李华理对记者说:“我们当时制定的目标非常高,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下了大力气,当然收获也远远超出了我们当时的目标。”

淄博
力推“柔性执法”构筑和谐环境

  位于淄博市西部的周村区,是历史上有名的“百年商埠”。3月初的一个早上,记者在周村区南营工商所采访时,见到了南营镇的几位农民。说起近几年来工商机关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事,他们都对记者竖树起了大拇指。
  周村区白寨村村委会主任刘振民,也是淄博五岳贸服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对记者说:“现在到工商所办事,不仅效率提高了,而且处处为我们提供方便。办理营业执照,40分钟就可取走;不能当场办的,工商所给办好以后,主动给我们送上门。”
  白寨村村民、周村穗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兴对记者说:“以前感觉工商机关高高在上,现在一进门,迎接我们的是工商干部一张张的笑脸,让我们心里感到很温暖。”“文明创建工作从哪里开始?老百姓最关注哪里,就从哪里开始!”淄博市工商局局长王传新对记者介绍说,淄博市工商局把抓工商职能履行作为凸显文明创建成效的第一要务,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坚持提供高端、高质、高效服务。
  “工商机关在执法和监管上既规范、严格、有序,又不墨守成规,对我们企业发展起到了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久前,淄博市某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赶到淄博市工商局,送来了一封真情洋溢的感谢信,对淄博市工商局给予该企业的行政告诫表示诚挚感谢。
  受到行政告诫还要表示感谢?原来,这是淄博市工商局实施行政指导工作,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带来的新变化。
  2010年3月份,淄博市工商机关对该运输公司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案件查结后,工商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该公司在各区县的9个分公司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机关对其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并立即指派专人帮助该公司办理了下属9个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时纠正了其违法经营活动,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赢得了该公司的理解和尊重。
  王传新对记者分析说,服务发展是工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文明创建的内在体现。2010年以来,淄博市工商局专门出台实施了4项制度来推行和加强行政指导,包括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这4项制度,每项制度的核心都是“服务”,都是以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出发点。
  记者了解到,行政指导推动了淄博市工商机关从权力型向责任型、从行政型向法制型、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机关转变,开创了工商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新境界。仅2010年以来,淄博市工商机关先后向1365家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企业发放了行政提示书、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进行“柔性”预警,企业整改率达到100%。
  随着和谐市场环境的建立,文明创建活动也开出绚丽的花朵。淄博市工商局连续4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10年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核,连续8年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获得第一。

东营
红盾闪耀黄河口文明创建写华章

“服务上门群众叫好,规范发展百姓受益。”记者在位于黄河入海口边缘处的东营市垦利县工商局采访时看到一面锦旗上写着这样的话语。锦旗是垦利县董集镇大请户村村委会送给县工商局的。
  在位于黄河三角洲腹地的大请户村,不少村民近两年利用自家庭院做起了服装销售生意,逐渐形成了一个小型的专业服装销售市场。但村里的不少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持照经营率较低。为规范市场发展,大请户村属地的郝家工商所执法人员通过广泛宣传和耐心解释,使得该村服装经营户逐步有了持照、守法经营的愿望。但由于该村距离工商所有20多公里,业户办理营业执照不方便。于是,郝家工商所主动上门服务,用了整整3天时间,为服装市场内97户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办理了营业执照。目前,该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市场内的个体经营户已达112家,持照率达100%。
  东营市工商局局长陈忠民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东营市工商局围绕文明创建工作目标,在不同的工作侧面积极探索,创造出了一系列具有东营特色的文明创建成果。其中,以食品安全监管“四大系统一大平台”为特色的监管维权文明、以“移动工商所”为特色的服务文明、以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为特色的协会文明,构成了东营市工商机关文明创建的主体内容。
  据陈忠民介绍,近年来,东营市工商局开发应用了以食品安全溯源监管为目标,以批发商、零售商信用监管为主的“四大系统一大平台”,即:以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监管为重点,建立大型商场食品追溯监控系统;以食品批发商监管为重点,建立批发业户电子台账票控系统;以食用农产品监管为重点,建立农副产品检验检测系统;以零售商食品质量监督为重点,建立消费者食品信息查询系统;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为重点,建立工商食品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了全市食品监管的全方位、无缝隙覆盖。
  2009年以来,东营市垦利县工商局根据县域面积大、群众前往工商所办事费时费力的实际,建立了以执法车辆为承载工具,以移动无限上网卡为信息传送通道,以笔记本电脑为信息处理枢纽,以打印机为输出设备的“移动工商所”,在辖区内移动开展工作,实现了变坐班服务为上门服务,赢得了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认可。
  为了更好地保护黄河三角洲六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2010年,东营市消费者协会经与淄博、潍坊、烟台、德州、滨州等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牵头发起成立了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消费者在六市中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产生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者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实现了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一体化,对于构建黄河三角洲和谐经济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在东营市工商局采访时看到,宽敞明亮的办公楼,安静有序的办证大厅,走廊上悬挂的廉政格言……这些都让人感到这是一个文明规范的单位。采访中,东营市工商局纪检书记巴希滢告诉记者,东营市工商局借鉴企业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嫁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于2003年6月成功通过了中国方圆认证审核,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市级工商局。机关规范化管理使得东营市工商局的文明程度和群众满意率全面提高,当年,东营市工商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2004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

潍坊
文明创建新风飘红风筝之都

  位于潍坊市东南部的诸城市昌城镇,是潍坊市扩权强镇改革试点乡镇。3月初一个下午,冒着细细的春雨,记者来到昌城镇采访。“工商机关热情服务,给我们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帮助。”位于昌城镇的嘉士博公司是一家出口型食品加工企业,公司董事长张博对诸城市工商局在他们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的过程中所提供的各种帮助连连称谢。
  记者了解到,昌城镇目前有个体工商户1200户、内外资企业181户。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昌城工商所与昌城镇党委政府衔接,通过建立个体工商业党委,使党建与工商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受到诸城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2009年12月,由昌城工商所牵头成立了昌城镇个体工商业党委,昌城工商所所长颜廷斌担任党委书记。昌城镇个体工商业党委成立后,工商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使新建党委发挥出了较好的基层堡垒作用。镇上的赵波超市,营业面积200多平方米,是镇上从事食品百货销售的大户。老板赵波原来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曾因食品质量问题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个体工商业党委成立后,赵波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0年被评为“食品经营诚信业户”,成为自觉守法经营的模范。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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