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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面包回炉“烤”出了什么
作者:李克杰


    ■李克杰
  前不久,“甜心客”所属的广东省广州市新甜主义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向媒体报料,每天15家分店退回的满满10箱面包,除大约3箱无法回收外,其余全部回炉制成新面包。记者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和暗访,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不仅证实了报料人的部分说法,还获得了更丰富的回炉制作及销售细节 (据4月12日《广州日报》报道)。
  对到期面包回炉,企业负责人的表现有些像变色龙,开始信誓旦旦地声称面包到保质期下架后全部报废,甚至面对报料图片都断然否认是自家产品。而在记者就暗访情况进行核实时,相关负责人不是回避就是无原则地求情,甚至称“毕竟不是致命的事情”。
  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的确,到期面包也许并没有全部达到腐败变质的程度,回炉后的新面包可能不会直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更不至于让消费者立即毙命。但不可否认,到期面包回炉,“烤”出的不仅是斑驳的图案、混杂的口感以及潜在的健康危害,而且还有企业唯利是图的本性、诚信及质量意识的低下,以及相关产品生产标准的缺失。
  首先,到期面包没有腐败变质,不等于回炉后的新面包没有安全威胁。到期面包在制作时已经按比例和标准添加了防腐剂及其他多种添加剂,这些面包经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几近达到腐败变质的临界点,然后将它们混合在一起,再次添加各种辅料,进行长时间的烘烤,一方面添加剂存在过量的可能,另一方面多次高温烘烤的主辅料及添加剂也有产生有害物质的可能。所以,单就回炉后的面包质量本身而言,在没有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前,谁也无法保证它的安全性。
  除此之外,面包回炉充分暴露了当事企业唯利是图,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的本性。该企业为了维持自身“高品质”的形象,即使是快到期的面包也不进行降价促销,而为了节约成本,对大量卖不出去的到期面包却不舍得销毁,而是进行第二次加工制作,以新面包的面目对外销售,欺骗消费者,赚取黑心钱。严格来讲,这不仅是企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问题,也涉嫌欺诈,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据称,“甜心客”把到期面包回炉再造“已有3年历史”,可谓积习已深。相信,通过媒体曝光,消费者会用自己的“脚”给相关企业以严厉惩罚,企业也会因严重的不诚信及对消费者的不负责而吞下自酿苦酒。可反思决不能止于当事企业,面包的生产制作规范和标准是否也存在缺失或不健全的情况呢?我们对保质期较短的裸装、简装或无包装食品的质量监管有没有漏洞呢?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涉事企业损失惨重甚至破产,目前,肉类龙头企业双汇因“瘦肉精”问题正在接受严峻考验。但让人不解的是,一次次的 “炽烤”却仍未“烤”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看来,《食品安全法》如何真正发挥作用,还是一个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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