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4月14日发布通知,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此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重点范围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通知要求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在交通运输方面,要求严厉打击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经营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和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等行为。
通知指出,将依法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