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商务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取消具有回收和拆解双重资质企业的回收资质,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家电以旧换新自2010年6月在全国逐步推广实施以来,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但实践中部分省市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行为。明确规定中标回收企业应在回收旧家电45日内将旧家电交至拆解处理企业,逾期未交的,不予兑付运费补贴。对出现骗补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所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减家电以旧换新中央财政负担比例和核减中央对地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经费补助,对工作失职和存在违规违纪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董芳忠/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