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通讯员卫云 邹武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泾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消费者购买的黄金饰品与品牌不符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消费者邢某获得了退货处理。
去年底,泾县消费者邢某在泾县晶晶珠宝行购买了“中国黄金”品牌的项链一条、耳环一对、戒指一枚,共计7750元。佩戴一段时间后,当邢某将其拿到芜湖的“中国黄金”专卖店清洗时,却遭到了该店服务人员的拒绝,原因是其所购买的黄金首饰均不是“中国黄金”品牌的产品,所以不能免费清洗。此时她才发现,自己购买的黄金首饰上并无任何品牌标志。
随后,邢某找到了泾县晶晶珠宝行,但该店营业员对此不但不予理睬,而且态度恶劣,对于店员的态度,邢某表示非常不满,并于近日向当地的泾川消协分会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泾川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找到了晶晶珠宝行进行调查了解。当该珠宝行看到消协人员上门调查时忙称,是营业员弄错了,但销售给消费者的黄金首饰在质量与黄金成分上没有问题。对此说法,消费者邢某表示不能接受,她认为,自己认准的是“中国黄金”品牌,商家不该冒充该品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泾川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学习了《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在消协人员的讲解下,经营者最终意识到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并与消费者达成协议:晶晶珠宝行向消费者邢某退还商品的全部货款7750元。至此,一场因品牌不符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