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 婕)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征集的部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进行了首次公开点评(详见5月25日A3版本报相关报道)。5月26日,北京市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存在上述问题并仍在继续使用含有不公平条款合同的经营者发出公开劝喻。
北京市消协表示,在所征集的部分违规合同中具有代表性的3类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分别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责任;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强行将经营者自身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北京市消协呼吁经营者认真清理其格式合同,对存在类似问题的条款依法作出修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如在经营活动中继续使用原条款合同,北京市消协将提供线索和依法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其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