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今后,湖北省的中职生在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最高可获赔45万元,并且任何单位不得向中职学生收取保费。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春季开始,该省为中职学校学生购买了实习责任保险。自此,湖北省400余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04万在校中职生,在顶岗实习时有了安全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操作失误引发事故,或者由于实习企业的建筑设施不安全而引起人身伤害。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学期至今,国内出现了多起职业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时发生意外死亡的事故。”武汉市一中职学校的老师向记者透露,人身伤害风险是实习过程中很常见的,但由于学校与顶岗实习单位很少签订事故赔偿协议,因此,一旦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与企业就互相推诿。
据记者了解,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生实习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和半年,参保学生一年的保费为40元/人,半年为20元/人,保费来源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如果职业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可由实习企业支付,任何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保费。
据悉,学生实习责任险中规定12种情形可理赔: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个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实习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遭受意外伤害等12种情形。
此外,实习责任险不予理赔的16种情形包括:学生本人的自伤、自杀和雇员、代表没有过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