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 从6月22日起,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当代商城、万千百货、永辉超市、物美、国美等49家大商场、超市、市场等处购物的消费者,30天内“不喜欢就可以退货”,不用再担心商家会有意见。其前提条件是,商品价格须在500元及以下,且不影响企业二次销售,内衣、食品、药品、珠宝等类商品除外。“以往消费者也能实现部分商品的退换货,但毕竟还需要和经营者进行协商,有些没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商家也可能不同意退换货。”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晓文告诉记者,为了最大程度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时间和成本,工商机关经过调研和与经营者协商,率先在石景山区推行“小额消费无障碍退换货规范”,这是一个创新的管理制度,有望进一步减少消费投诉,畅通维权渠道。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