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订购汽车苦等未果工商调解退还订金
作者:张学勇 陈力


    ■陈 力 本报记者 张学勇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经销商退还消费者订金10万元。
  申诉 5月26日,消费者吴先生向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高坝工商所申诉称,3月24日他在当地某汽车经销商处订购了一辆某品牌汽车,并预交了10万元订金,经销商承诺45日内到车,但如今已过预定时间10多天仍无法提车。吴先生说:“该店实际上有现车,但经销商要求我必须购买装饰或增加配置,不然就不卖。”
  结果 工商人员随即联系了经销商。经销商称,吴先生所订车型紧俏,暂时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工商人员发现,双方所签购车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交车时间。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退还消费者订金10万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投诉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订购汽车苦等未果工商调解退还订金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