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报道 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的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2015年,福建省一次能源消费量要达到1.4亿吨标煤,年均增长7.6%。从结构看,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57.5%下降到52.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4.5%提高到20%,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从42.5%提高到47.8%。“十二五”福建省电源发展目标是:在电网方面,将按构筑“纵向贯通、横向延伸、交直互济、三省环网”的海西特高压电网目标网架,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推进与周边电网联网;构筑“省内南北双环网、沿海东西双廊道”的500千伏主干网络;加强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全面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支撑、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西智能电网。此外,“十二五”期间,将关闭小火电37万千瓦,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降至0.658吨标煤/万元。
(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