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仿制东风驾驶室被判赔80万元
作者:吴采平 唐业继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通讯员唐业继)东风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研发出专利产品“天龙驾驶室”后,江苏一汽配厂未经授权,仿制该产品并广泛销售,日前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赔80万元。
  几年前,东风公司自主研发出了天龙驾驶室,主要装配在“东风天龙”系列重型卡车上。2005年9月22日,东风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为“天龙驾驶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批,其后,还申请了“天龙”注册商标,并投入生产。2009年10月,东风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仿制的“东风天龙驾驶室”,标示为江苏扬州宝应明宇汽车配件厂(以下简称“明宇汽配厂”)生产。随后,东风公司起诉明宇汽配厂,索赔80万元,并要求该厂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明宇汽配厂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赔偿东风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一审宣判后,明宇汽配厂提起上诉。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汽车·热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仿制东风驾驶室被判赔80万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