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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近3年 车主是别人
消协调解保权益
作者:付海燕


  本报讯 近日,山东威海的刘先生在更换汽车零部件时才发现,在生产厂家的备案中,自己并不是车主。4S店最终承认,为了获得厂家返利,才将车主名字“张冠李戴”。经环翠区消协调解,刘先生找回了自己应有权利。
  2009年2月,刘先生在市区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今年4月,刘先生发现车辆排气管的前半部分出现故障需要更换。因为车辆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刘先生需要自己掏钱修理。为了弄清楚配件的价格,刘先生打电话咨询了生产厂家。没想到厂家查询备案后告诉刘先生,车主并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刘先生怀疑自己购买的是二手车,遂找到4S店了解此事。汽车经销商解释说,为了让生产厂家可以返更多的利润给4S店,汽车经销商就将刘先生的名字更换为4S店一工作人员的名字,车辆购买时确实是新车。刘先生认为汽车经销商的这种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投诉到威海市环翠区消协。
  经调解,4S店同意联系生产厂家,将车主的名字改为刘先生本人,同时,4S店免费为刘先生更换故障的排气管。 (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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