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陕西日报》报道 7月7日,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的《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在旅馆客房、集体和个人宿舍等场所安装图像监控系统。该办法自8月1日开始施行。
该《办法》规定,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除了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监控系统的重要区域和场所,禁止在以下场所安装图像监控系统:旅馆客房;集体和个人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哺乳室等;金融、保险、证券场所中可能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操作区域;选举箱、投票点等可以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情况的区域;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此外,公共场所安装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