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部分网吧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向网民收取身份证验证费,有关人士称此举不合理,消费者可拒付
■本报记者 冯铁飞
网民在网吧上网,本应交上网费就行了,但山西省太原市的部分网民反映,他们现在上一次网要另外支付0.5元的附加费,而且多数网吧都这样收费。这个附加费究竟是什么费用?网吧是否进行公示?相关部门是否批准过?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于近日进行了调查。
网吧上网要收“附加费”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太原理工大学对面的新矿院路有家鑫驰网吧,经常在这家网吧上网的理工大学学生张宇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来这里上网,被告知每次上网要另外交0.5元的附加费。经过追问,网吧管理员告诉他,这0.5元是身份证验证费,是有关部门要求他们收的。
7月9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鑫驰网吧,其一楼的LED屏幕上持续滚动着一段文字:“经上级领导指示,太原市所有网吧上机刷卡一次,收费机均会自动扣除5角钱的附加费,本网吧即日起也将实行此项制度,如有不便请谅解。”
记者上楼来到网管处,询问附加费是什么费。一位管理员说:“这是身份验证费,是有关部门收的,跟我们没关系。”他解释说,现在在网吧上网必须实名登记,有关部门要求对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得通过“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上刷一次身份证,就会自动扣除0.5元费用。在鑫驰网吧公示的文字中有“一次收费机”的字样,这个“一次收费机”就是身份证识别仪,是公安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
随后,记者随一位网民进入鑫驰网吧对面的飞宇网吧。网管在收取这位网民5元的押金后,用网民的二代身份证在一台机器上划了一下,电脑立刻显示出了这位网民的身份信息,同时,除了所付金额5元外,下有一行小字:预付金额0.5元。记者问及预付金额0.5元是什么意思,网管说,这是“有关部门让收的身份证验证费”,至于具体是哪个部门则说不清。记者在柜台上未见到关于这项收费的提示,遂问其原因,网管表示,刚开始收费时他们会口头说明,现在一般到网吧上网的人都知道了这项收费,所以就不再口头告知了。
记者随机又调查千峰路的劲龙网吧、和平路的绿苑网吧及华宇通网吧,发现这些网吧均没有将要收取的0.5元附加费的情况进行公示,当网民询问时,则表示收的钱是交给有关部门了。
网吧称收验证费属无奈
在鑫驰网吧上网的卫先生说:“我经常在这里上网,从6月份开始我发现,每次上网都被扣除0.5元的身份证验证费用。不是出不起这0.5元,我是觉得这项费用应该是谁验证由谁来出,不能摊到上网的人身上。”
在调查中,某网吧经营者董先生向记者解释了这个身份证识别系统收费的整个过程。
“现在上网要求实名制,所以我们必须安装身份证识别仪,这个识别仪我们得交1700元。”董先生向记者介绍说,“光有身份证识别仪并不能识别身份,还得安装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管理系统。安装这个系统后,网吧每个月要向安装该系统的公司购买一定的刷卡点数,才能拥有验证功能,每个刷卡点数0.5元,刷完后得再买。”董先生表示,网吧现在利润较低,承担的费用较多,以他经营的网吧为例,网吧共200台电脑,每天平均有200人上网,也就是每天需要100元的身份证验证费,一个月下来就得3000元,因此,0.5元的这项费用只能由网民承担。
在记者调查的其他网吧里,经营者也表示,身份证验证费是管理部门收取的,所以不能由网吧来承担。
不少网民则不认同他们的说法,大家认为,这是网吧应该承担的经营成本,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究竟谁收取了这项费用
7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监察工作,同时也监控公共网络的病毒,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查处或指导查处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安部门不会通过网吧向广大网民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网民实名举报,他们会进行核实调查,如果有违规行为一定严加查处。
这项费用究竟是谁收取的呢?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网吧安装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管理系统的公司是一家名为“天意”(音)的公司。
记者在一份《关于2010年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信息安全审核登记的通知》中得知了负责太原市网吧安全管理系统的技术服务公司电话,后证实该公司的名称叫山西天贻科创新技术有限公司。7月13日,记者致电这家公司,其负责人称,该公司和网吧是买卖关系,公司向网吧提供技术服务,网吧向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这项费用跟公安部门没有关系,是他们公司收取的。至于网吧是自行承担这项费用还是将其转嫁给消费者,他们无权干涉。
消费者可拒绝支付并投诉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刘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对此项收费有异议,可以向消协投诉,消协会进行协调处理。
当天,太原市物价局举报热线12358的工作人员在听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物价部门没有接到过收取这项费用的核准申请。
山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网吧的这种行为不合适,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制止并处理网吧的这种行为。
太原市民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权表示,身份证识别仪是网吧的必备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网吧承担。消费者不该为此买单,并有权拒绝交付此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