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 今后,北京市幼儿园再不能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了。7月14日,北京市教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要求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
近些年来,北京市不少幼儿园开设了兴趣班、特长班,其中少部分是由本园教师直接授课,大部分则是与课外培训机构合作,单独收取费用,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北京市教委要求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有关部门正研究逐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措施和办法。
(贾晓燕)